
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大家,我看透這些無底薪的高專店了!
各位可以看看,每家房仲品牌,都打著百萬年薪,高獎金的徵人廣告,這是真的嗎?不是沒有,祇是幾千個人裡面,可能會有那一兩個!然後,強調什麼完善的教育訓練,良好的福利等等,都是在騙新人,騙不懂這個行業的傻子.教育訓練,不就是店長叫你做什麼就去做什麼,頂多拿個加盟總部拍好的錄音帶,放給你看!良好的福利,送你一條領帶就是福利,幫你印幾盒名片,就是福利,坦白講,公司開門,水電都要錢,讓你免費使用,就是福利!
大部份的高專店,為了省人事成本,有的還要你簽承攬契約,就表示你是承包公司的業務工作,有成交才拿傭收,沒有成交就沒有!在這種制度下,公司也不必幫你付勞健保的費用.
即然是高專店,說白了,其實是店東與業務間,合作的關係,而不是受僱的關係!如果是受僱的關係,就應該支付勞基法的最低薪資,另外再加業務獎金!既然有支付薪資,員工就應該照公司的制度規定上下班,對公司要有交待!如果沒有,公司實在沒必要也沒有權力去約束業務,要求業務要打卡上下班,交業績!
沒有底薪,業務自己就算是半個老闆,自己對自己的收入負責!
可是看到諸多高專店,都以為自己的店頭很大,資源很多,如果真的那麼強,就不用天天在門口貼徵人的廣告了!說穿了,這些店頭,就是在利用業務!店東知不知道開發案件的困難,當然知道;店東更知道買方更難掌握!但是,店東祇要請到業務,這些困難,就是業務的問題;店東祇要在店裡,翹著二郎腿,對著業務大呼小叫就好了!業務沒有業績,當然不是店東的問題,店東祇要負責罵人就好了;這種店東,就是不懂得房仲的業務技巧,不能體會業務的辛苦,這種店頭,何必去上班?
我是要告訴各位同業,店東成立一家公司,要經營固然辛苦;但是,在沒有底薪的制度下,業務也要顧到自己的生活,不要被這些店頭畫的大餅騙了!店東說在面試新人,其實新人也在面試店東;為什麼都要強調沒經驗的新人,因為這種新人好洗腦,簡單說:好騙!像我這種的,店東店長講越多,我就越看不起這些店東店長!講的都是亙古不變的謊言!面試時,欺騙新人;新人上勾後,再教他去欺騙買方跟賣方!畢竟,這些店東店長都是認為,業務越多,賺錢的機會越多;十個人裡面有一個人成交,公司就不賠!若有三十個人,三個人成交,公司就穩賺了啦!
請店東店長們,好好想想吧,您徵人進來,是利用他賺錢,還是真的想把他培養成事業夥伴!做為業務,我祇要對客戶跟公司負責;但是做為經營者或幹部,我不祇對客戶跟公司負責,我還會對我的部屬負責!
這是房仲業在現今社會應有的責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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