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裡提供您法拍流程圖(簡易):
這裡先談一個觀念-「不動產完整的權利」。完整的權利應包含「所有權」及「使用權」,依法拍屋標購來說,競標拍定的是「所有權」,點交所指的就是「使用權」取得的程序。
法拍屋標購跟一般買賣不一樣,法院不會給鑰匙的,拍定後拍定人須自行與原屋主(或原佔有使用人)協調遷讓房屋或向法院聲請點交程序,由公權力依法「強制執行」搬遷。法院並不會自動幫拍定人處理點交程序,從第一次的「書面點交」乃至於「履勘」,到最後的「強制執行」都必須由拍定人自行向法院「遞狀聲請」。
房產拍定後,拍定人未經合法「點交程序」前未經原屋主(或原佔有使用人)同意不得進屋,否則原屋主有權主張民法的侵權及控告拍定人刑法的侵入住居罪。
房子被法拍,哪個人會有好心情,所以不會對拍定人有好臉色的,因此在協調遷讓房屋時通常由「第三者」出面代為商談較妥,除了可以免除直接性的敵意外,亦可有談判的伸縮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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