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美才50歲初頭的大哥,在前一陣子身體檢查時發現罹患第一期的原位癌。她聽說癌症多年來一直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,幾乎每三個人就有一人死於癌症,所以有家病史的人,應該趁自己身體還健康時,就先買癌症險做「預防」。
不過,市面上所賣的癌症險保單相當多,有的強調各種癌症住院、手術、放射線、化療及安寧病房都有給付;有的則強調「不需要各種單據,只要罹患癌症就一次給付大筆金額」…,已經擁有住院醫療險保單,卻對保險一竅不通的她,實在不知道自己該不該買一張癌症險?又應該買哪一種?
一般住院醫療險雖然給付因癌症住院、手術的醫療費用,卻無法提供癌症患者全面保障,主因是癌症治療較特殊,無論是放射線、化學治療及手術,都有門診與住院需求,而許多癌症險在化療與放射線治療兩項當中,則只選擇給付其中一項(也就是只給付放射線治療,而化療則因為在門診中即可進行,因此通常會在門診保險金中給付),投保時應多加注意。
此外,癌症治療副作用多,病患需要大量的護理及飲食起居照護,如止痛劑、止吐劑、營養品,以及看護人員的需求,又或者常有治癌新藥新療法等,這些都有必要以防癌險補強。
關於癌症險,目前的分類方式非常多,當然也常讓投保民眾摸不清頭緒。事實上,除了一般熟知的「主、附約」、「帳戶型(有身故保險金)及倍數型(無身故保險金)」、「定期或終身」,以及近來常見的「消耗型(到期沒有滿期金)與還本型(到期有滿期金的設計)」等區分外,對保戶影響最大的差異,應該算是「理賠金的給付方式」。
傳統癌症險所保障的內容是採取「分次給付」,項目包括因為癌症(少數保單的保障範圍,可以擴及到「癌症併發症」)而產生的住院、治療(例如放射腺、化療、門診或住院手術、骨髓移植)、相關裝置(義肢、義齒、義乳),以及初次罹患癌症、癌症身故保險金…等項目。 但也有少數消耗型的癌症險保單,以及絕大多數還本型癌症險,其保障內容主要就只有「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」這一項,並不包括因癌症而產生的相關住院或治療的費用給付。
通常癌症險的購買方式,是依照 「每一單位」來計算。舉例來說,購買一單位的癌症險,擁有一系列的給付項目,像是「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」給付10萬元、「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」每日2000元、「癌症身故保險金」30萬元…。民眾買了幾個單位,相關項目保險金的理賠金額就呈倍數成長。但是各家保險公司都訂有「最高購買上限」,目前大約是六個單位。
由於癌症險的保障內容,在於罹患癌症後的相關住院及治療、手術上的費用補貼。從「後續治療費用補貼」的角度考量時,可以從「住院一天可以領取多少保險金」,做為購買癌症險單位數的依據時。
現階段,多數癌症險除了提供住院日額保險金之外,還會多加一項出院療養保險金,再加上住院醫療險也有「每日住院醫療保險金」的給付,保戶在計算時,應該將「住院醫療險日額保險金」加上「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」與「出院療養保險金」合併參考。
至於「因癌症住院一天,可以領取多少保險金」要設定多少,那就要看個人的對醫療品質的需求,以及可負擔的保費預算而定。一般來說,現行公立醫院單人病房,每天費用約在4000、5000左右。這個數字可以當做保戶購買癌症險的參考指標之一。
當然,也有保險業務員會這麼告訴保戶:不幸罹患癌症時,平日營養品的補充,以及收入中斷的薪水補貼也是很重要的。但問題是:民眾購買癌症險的單位數越高,所要繳交的保費也就越貴,在決定購買單位數時,還是應該以個人財力狀況而定。
一般來說,從每日住院補貼的角度出發,想要購買癌症險的民眾應該首先考慮「每日住院開銷(病房費用)」,行有餘力再加買「購買營養品的費用」,最後才是「住院時收入中斷的薪水損失」。
Box、購買癌症險單位數的考量順序:
1.住院(病房)或治療相關費用
2.營養品的補充
3.收入中斷的薪水補貼
如果保戶考慮的只是「不幸罹患癌症時,採取新式治療法的費用補貼」上,由於癌症險每單位的「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」給付金額不高,再加上有投保上限(最高六單位),這時,該選擇的應該是採取「一次給付」的重大疾病險,而不是以「後續治療為主」的癌症險了。
另外,一般癌症險在被保險人身故時,每個單位大約只理賠30萬元左右,即使購買到6個單位癌症險,仍只能拿到180萬元理賠金。由於保障實在不高,對於身負家計重擔,想要利用「帳戶型」的癌症險主約,來同時獲得身故、全殘與癌症保障的人來說,可能不是一個最佳選擇。此時,可藉由「加買定期壽險附約」,來提高壽險保障來彌補保額的不足。
事實上,除了保障金額不高外,以帳戶型癌症險當做主約的最大問題在於:假設帳戶內的理賠金額用完了,整張保單以及附加在這張主約上的所有附約,也都將全面失效。
假設保戶預算不高,應該是以終身壽險當做主約,再附加保證續保的定期型的癌症險,行有餘力再加買倍數型或帳戶型終身癌症險的附約,最後才是「倍數型」、「帳戶型」主約,或是短期加強保障的「還本型」癌症險。
表、一般民眾可以依照自己的預算高低,依序選擇癌症險保單:
購買順序 | 險種 | 主、附約 | 30歲男性每萬元保額年繳保費 |
1 | 定期險 | 附約 | 1000 元上下 |
2 | 倍數型 | 附約 | 約 5000 元 |
3 | 倍數型 | 主約 | 約 6000 多元 |
4 | 帳戶型 | 附約 | 約 6600~1 萬多元 |
5 | 帳戶型 | 主約 | 約 1 萬 2000 元左右 |
6 | 還本型 | 主約 | 約 3 萬元左右 |
附註:上述保費是以總「限額200萬元」的保單為例,但每一張保單的最高限額規定不同 |
Box、購買癌症險必須注意事項
一、等待期有長有短。
通常是90天(富邦只需要60天,遠雄及興農更只要30天即可),也就是保戶投保並繳交保費之後,超過90天之後所發生的癌症,才受到癌症險保單。
二、不是所有癌症都有理賠。
各保險公司對這些「的名稱,但裡面所包括的癌症各有不同,有的單指「各種原位癌」;有的是指;有的項目還更多(例如南山人壽)。
而以原位癌及「非一般癌症(或是「非特定癌症」、「低侵襲性癌」、「各種原位癌」、「原位癌及第一期前列性癌」等…)」為例,被保險人只能拿到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1/10的保險理賠金。但是同樣的,少數幾張癌症險保單,還會針對特殊男性或女性常常罹患的癌症項目,提供更高的理賠保障。
三、有些「癌症併發」的身故或相關手術並不理賠。
四、有些「癌症住院保險金」不給付安寧病房費用。
五、終身險幾乎全都是「理賠有上限」的保單。
目前除了一張保單是無上限的癌症險(但有「保費調漲機制」)外,其餘都是「有最高理賠上限」的保單,其中,最低的是500倍,最高的是2500倍。
六、住院天數都有最高上限,被保險人並不能無限期地住院及申請給付。